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工作,特发布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医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医学院校,教育部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抗战时期更名为国立江苏医学院。1957年,由镇江迁至南京,更名为南京医学院。1962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六年制医药院校。1981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年,更名为南京医科大学。
学校建有江宁校区、五台校区和常州校区(筹),校本部有教职工2000多人。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科学院院士8人(含工作站),美国国家医学院外籍院士1人,中国医学科学院学部委员2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62人次。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其中,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有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创新研究群体3个。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4个、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学位授权点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文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重点学科3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40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四期)6个。在新一轮全国学科评估中整体实力稳中有进;14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设有19个学院(含一个独立设置二级学院),拥有25个本科专业,3 个本(硕)博贯通培养专业方向,3个“5+3”本硕一体化专业方向,在校学生总数23000多人。学校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占全校专业总数近八成,建有一大批国家级教学平台和课程资源,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8项(一等奖1项)。学校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广受社会各界好评,毕业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位居国内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6%以上。
学校建有生殖医学与子代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类健康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肿瘤个体化医学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50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医学模拟教育中心和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建有省内唯一的省级卫生政策智库—江苏省健康研究院。学校积极面向生命健康领域的国家重大需求,组建了基础科学中心、创新研究群体等重大科技创新团队;承担各类重大、重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近百项;代表性研究成果在《自然》《科学》等顶级学术期刊发表,获得了以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
学校坚持“开门办学”,与各级政府,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建立了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日本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和学术交流关系。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一流学科、一流附属医院和一流办学条件,凝心聚力、统筹施策、开拓创新、改革攻坚,努力建成特色鲜明的“双一流”医科大学。
二、对申请者要求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持有合法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4.参加2026年台湾地区“学测”并获得相应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5.凡通过台湾学测成绩申请就读我校的台湾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科能力测验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6.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医学类各专业、生物科学类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色盲、色弱考生不予录取。
三、招生专业及具体学测成绩要求
专业 | 学制 | 授予学位 | 具体学测成绩要求 |
临床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同时提供以下四门科目成绩,其中语文、英文科目成绩“均标”及以上;数学A、自然科目成绩“前标”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
预防医学 | 5年 | 医学学士 | |
临床药学 | 5年 | 理学学士 | |
药学 | 4年 | 理学学士 | 同时提供以下四门科目成绩,其中数学A、语文、英文、自然各科目成绩“均标”及以上 |
护理学 | 4年 | 理学学士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其他能够体现考生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
五、考核及录取
1.学校根据申请人报名材料进行初选,在2026年4月份通知初选合格的申请人参加面试,请申请人届时及时查看邮箱及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站面试通知(网址https://ice.njmu.edu.cn/4812/list.htm )。
2.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录取,于5月15日在系统中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3.学校预计于2026年7月份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入学相关要求
1.录取学生须持《南京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上指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准。在规定时间内未经批准而未报到注册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3.入学报到时,录取学生须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含附件)”原件。学校将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并组织新生体检。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有关说明
1.学校通过南京医科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港澳台办公室官网https://ice.njmu.edu.cn/“港澳台事务”栏目以及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发布本次招生信息,包括面试信息及最终录取名单。
2.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视申请者人数和水平确定。
3.各招生专业介绍请访问https://zs.njmu.edu.cn/3430/list1.htm。
4.台湾地区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同班上课。
5.台湾地区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缴纳相同的学费及住宿费(学费:6800-7480元/生·学年,各专业具体学费以学校当年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住宿费:800-1500元/生•学年)。
6.港澳台侨学生在读期间可根据自身表现申请教育部、江苏省及南京医科大学相关奖学金。
7.为使台湾学测生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台湾学测生招生工作。
8.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邮编211166)
2.咨询部门: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3.邮箱:gatzs@njmu.edu.cn
4.咨询电话:+86-25-8686911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6:30)
5.招生监督电话:+86-25-86869060
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