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53号)及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苏教港澳台办函〔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学校于近日开展了2021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推荐、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港澳台办公室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复核评选,拟推荐以下学生申报2021年度教育部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此名单为建议获奖名单,最终获奖名单以教育部批复为准。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6日。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港澳台办公室。
邮 箱:gatzs@njmu.edu.cn
电 话:025-86868139
联系人:沈老师 赵老师
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