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及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工作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及选拔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学院、部门根据人才培养规划,对照选拔条件, 做好相关宣传、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拔流程
申请人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3月1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3月10-31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4-5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5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
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
6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
申请人类别 | 时间 | 步骤 | 具 体 内 容 |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5月10日前 | 申请准备 | 1.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 |
2.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 ||||
5月10-31日 | 申请 | 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 ||
2.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
3.受理单位审核(评审)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6-7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 ||
7月 | 录取 | 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 ||||
中外合作奖学金的录取结果需与外方确认后陆续公布。 | ||||
8月起 | 派出 | 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具体选派工作流程、办法、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细情况公布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综合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申请人请及时登录查询。凡符合选拔办法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 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留学期限: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
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留学期限:6-24个月
资助期限:6-24个月
三、 申请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请见国家留学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学风诚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7、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奖学金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拔对象具体要求
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四、 申报流程
1、准备阶段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可登录国家留学网网站检索各类奖学金资助项目清单,网址为:https://bg.csc.edu.cn/。
2、网上申报
2021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31日。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或《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外留学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奖学金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还需按具体合作奖学金规定补充相关材料。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3、书面材料
申请人须按照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相关纸质申请材料。
纸质版材料按表中顺序装订三份;电子版提供PDF扫描件,并按表中顺序命名,命名格式为“序号-文件名”,如“1-研究生类申请表”、“2-单位推荐意见表”。
序号 | 材料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操作指南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 √ | √ |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 |
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 | √ | 详见附件“填写样式” |
3 |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 | √ | 申请人自行联系专家评审、填写 |
4 | 国内导师推荐信 | √ | √ |
|
5 |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 √ | √ |
|
6 | 学习计划(外文) | √ | √ |
|
7 | 国外导师简历 | √ | √ |
|
8 |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 √ | √ |
|
9 |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 √ | √ |
|
10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 | √ |
|
11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 | √ |
|
√:需要提交 ○:不需要提交 |
4、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环节主要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等。
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musec@njmu.edu.cn,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的要求审核、整理、装订,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 联系人及相关信息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陈梦卿,电话:86869118,电子邮箱:chenmengqing@njmu.edu.cn
研究生院:张玲玲,电话:86869235,电子邮箱:llzhang@njm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