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专家学者申请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通知

关于推荐我校专家学者申请参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单位、附属医院:

    为促进与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国的国际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将选派专家学者赴该三国进行为期不超过(含)3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不超过(含)3个月。

2.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资助俄乌白三国优势理工类专业。

3.申请条件

  不超过60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具体条件见附件(留金欧[789]号《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全部在国内一次性预发。

三、 申请材料及说明

(一)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

7. 外方合作者简历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须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人须于2020116之前,将电子材料将以下材料发送gjb@njmu.edu.cn(邮件主题:姓名+俄乌白)。上传材料或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同时,申请人须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国合处。纸质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经国合处审核后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可按照国合处通知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一经查实,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已被录取的,取消留学资格。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注册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填(如国外导师)。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特别是姓名中文、姓名拼音、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

申请人应打印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并在 “申请人签字栏签名后,与网上报名附件材料一起提交给国合处审核。

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网上申请表后,在受理单位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单位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单位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个人如未能在网上报名时限内完成提交将失去申报资格。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填写并盖章;上级批准意见由国合处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单位推荐意见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未提交单位推荐意见的,单位推荐意见为不属实不推荐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师签字。

2)申请人提交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不能出现需通过入学考试后方可被接收字样。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的除外。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b.留学身份;

c.留学时间:应明确起止年月;

d.留学专业;

e.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可在邀请信中注明被邀请人已通过外方面试或考试,外语水平符合其要求,否则应单独出具外方认可申请人外语水平的证明。

5)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须由国合处加盖国合处公章。

请不要提交俄教科部派遣函或用于办理入境签证的俄内务部黄页。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6.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有)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5页)。如无,可不提交。

7.外方合作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对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四、信息咨询

联系人:刘茜

电话:86868816

地址:江宁校区德馨楼A226

邮箱:gjb@njum.edu.cn

 

附件:留金欧[789]号《2020年专家学者赴俄乌白短期交流计划遴选通知》.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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