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及2月2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顺延2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musec@njmu.edu.cn,截止时间调整为6月6日。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调整后的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申请准备:5月15日前
2、网上报名:5月15日-6月10日
3、材料递交:6月6日前
4、评审:6-8月
5、录取:8月
6、派出:8月起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附件1)。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0日-4月30日;所有纸质材料汇总后一式三份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musec@njmu.edu.cn,截止时间调整为4月20日。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调整后的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申请准备:4月10日前
2、网上报名:4月10日-4月30日
3、材料递交:4月20日前
4、评审:5-6月
5、录取:6月下旬
6、派出:7月起
三、其他事宜
1.上述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
2.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4.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四、联系人及相关信息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陈梦卿,电话:86869118,电子邮箱:chenmengqing@njmu.edu.cn
研究生院:张玲玲,电话:86869235,电子邮箱:llzhang@njmu.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