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简章

 

学校简介

学校创办于1934年,时名江苏省立医政学院,是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内较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高等学府之一。现设有19个学院(部)、1个独立学院(康达学院),在江苏、上海、浙江等地拥有24所附属医院和50多所教学医院。学校设置28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包括3“5+3”一体化专业。

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医、理、工、管、法、教、文等7个学科门类,拥有一批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学科进入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名列全国高校第36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在全国学科评估中获A+等级。2017年,全校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99项,位居全国高校第20位。连续四年进入世界大学学术排名500强,排名国内高校第39位。在《武书连2018中国大学排行榜》中排名全国高校第66位,独立设置医科院校首位。

学校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积极与国内外的高等院校建立形式多样的联系与合作。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医学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了双边合作、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于2002年恢复招收港澳台学生,现有在校港澳台学生113人,其中澳门学生16人。

保送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及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

2.申请时需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3.热爱祖国、品德端正,身心健康;

4.高中阶段各学年成绩优异。

录取原则/考核方式

面试。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情况、学生志愿、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在20197月中旬正式寄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等相关入学材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

招生专业

序号

所在学院

专业方向

招生专业

专业限制

学制

1

第一临床医学院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理科

5

第二临床医学院

理科

5

2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

口腔医学

理科

5

招生计划

我校2019年招收澳门保送生计划5人。

专业介绍

1.临床医学(五年制)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一定的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知识、宽泛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适应国家卫生服务体系和个性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与职业素养、科学精神、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发展潜质的初级临床医师。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主要课程:细胞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药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统计学、流行病学、诊断学、外科学基础、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临床技能训练、双向整合案例(PBL)、临床整合案例(CBL

【学位授予】

完成本专业规定学分,并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去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也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到国内各大医学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省内外各级医院、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也可到省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医药公司从事与医药相关的工作。

2.口腔医学(五年制)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扎实的口腔医学专业知识及相关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具备一定创新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实用型口腔医学专业人才,能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胜任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诊疗工作。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主要课程:医用化学、系统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病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医学统计与与流行病学、内科学、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学位授予】

完成本专业规定学分,并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毕业去向】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也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到国内各大医学院校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在省内外各级医院、口腔专科医院、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从事临床、教学和科研等相关工作。

其他

1.学费:澳门保送生的学费与内地学生相同(7480/生·学年,不含书本费);

2.住宿费: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与内地学生相同(1500/生·学年,四人间),全校所有学生宿舍均已配装冷暖两用空调;

3 报到: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体检: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身体检查,经身体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南京医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姓名:沈恒露

电话:86-25-86868139

电邮:jnwb@njmu.edu.cn

传真:86-25-86869105

网址:www.njmu.edu.cn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

邮政编码:211166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 地址: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邮政编码:210029 电话:025-86862798 传真:025-86862684